2015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市第五醫院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市第五醫院2015 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市第五醫院 2015 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益陽市第五人民醫院概況
一、主要職能
收治精神病人及心理咨詢、司法鑒定、綜合科目、自愿戒毒、負責退役軍人精神病患者和1-6級傷殘退役軍人等優撫對象的醫療服務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益陽市第五人民醫院部門決算包括:益陽市第五人民醫院部門決算。
序號 | 單位名稱 |
1 | 益陽市第五人民醫院 |
第二部分 益陽市第五人民醫院 2015 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公開01表: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公開02表:收入決算表
公開03表:支出決算表
公開04表: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公開05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公開06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公開07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公開08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益陽市第五人民醫院2015 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市第五醫院 2015 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市第五醫院2015 年度收入總計5562.58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82.05萬元,增長93.11%;支出總計4030.68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41.85萬元,增長68.73%。
主要原因:2015年主要是財政補助收入增加,事業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支出中主要是基建項目支出增加。
二、關于市第五醫院2015 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收入合計5562.5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216.98萬元,占 57.83%;事業收入1888.85萬元,占33.96%;上級補助收入50萬元,占0.9%;其他收入406.75萬元,占7.31%。
三、關于市第五醫院2015 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支出合計4030.6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676.71萬元,占66.40%;項目支出1353.97萬元,占33.59%;
四、關于市第五醫院2015 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5 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3216.98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56.88萬元;財政撥款支出總計2140.55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34.26萬元。主要原因:老年康復基建項目的實施,財政撥款收入和支出同增加。
五、關于市第五醫院2015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786.98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53.12萬元,下降6.3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2001.58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95.29萬元。主要原因:2015年財政撥款本年支出中基建項目支出增加
六、關于市第五醫院2015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86.5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 571.9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休費、退休費等費用;公用經費支出 214.6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專用設備購置費等費用。
七、關于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430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1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138.97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8.97萬元。主要原因:201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中項目支出增加;201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支出中項目支出增加。
八、關于市第五醫院2015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 年度“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12.99萬元,支出決算為12.99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 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8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4.99萬元(國內接待費4.99萬元,共接待95批次、1045人次),完成預算的100%。
九、關于市第五醫院2015 年度國有資產占有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國有資產占有表中車輛3臺,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臺,其他專業用車2臺;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1臺。
十、關于市第五醫院2015 年度政府采購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政府采購財政性資金預算支出32.96萬元,決算支出29.33萬元,完成預算的88.98%;其中:貨物項目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的0%;工程項目預算支出32.96萬元,決算支出29.33萬元,完成預算的88.98%;服務項目0萬元,完成預算的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